核酸檢測機構造假(業(yè)主小學:若核檢公司造假該當何罪)
發(fā)布時間:2023-08-23 17:11:10
文章來源:互聯(lián)網
#專家:核酸機構“造假”該當何罪#筆者認為可以按照主觀惡性來定罪:對
(資料圖)
#專家:核酸機構“造假”該當何罪#
筆者認為可以按照主觀惡性來定罪:
對于主觀故意出具虛假核酸檢測報告,引發(fā)疫情傳播或傳播風險的,情節(jié)嚴重的,根據(jù)《刑法》114條規(guī)定,成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。分為個體已經陽性故意隱瞞出具陰性報告;尚未檢測出不能準確鑒別陽性或者陰性的,故意出具陰性報告,造成傳播風險。
對于過失出具錯誤核酸檢測報告,引發(fā)疫情傳播或傳播風險的,情節(jié)嚴重的,根據(jù)《刑法》330條規(guī)定,成立妨害傳染病防治罪。分為核酸檢測機構過失將個體的陽性結果報告出具為陰性報告;抑或過失導致檢測報告不能準確鑒別陽性或陰性,都出具陰性報告的情形。#疫情##疫情最新情況#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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